人去世了不注销户口可以吗

人去世了不注销户口可以吗?因为老人有退休金,社会福利,就不去注销户口,这样一直领下去,等发现了自然就不给发了,可以不,还有老人火化费1800元民政给报销,等发现了在去报销还可以吗?比如说等23年之后再去报销人家还给报销吗?死亡多久给报销?有没有期限。我们这好多都是人去世了不注销户口,照领退休金,自己花火化费,火化费可以报销 但都不报销 这是为什么??

第1个回答  2019-01-08
人去世之后应当向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销户处理
第2个回答  2018-11-07
这人都咋的了?咋啥便宜都占呢?死人的便宜也敢占?想想都可怕!
第3个回答  2020-01-20
第4个回答  2018-03-29
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很多人贪图去世人员的退休金、保险金或低保补贴和军烈属补贴而不销户,这种行为一旦查出,除收缴已领款项,还将按诈骗公私财物罪问责。
第5个回答  2018-03-10
在这和伟大的国度里,你觉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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