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们,政府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中标价是8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很多变更,决算时超出财政厅

学长们,政府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中标价是8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很多变更,决算时超出财政厅规定的合同价款的10%,达到20%多了,现在怎么办?(内蒙古地区)
请教!

第1个回答  2015-05-29
最稳妥的是向财政申请变更预算,增加项目预算,当然这需要准备很多材料,有很多程序,但是是最安全最稳妥的。
另外,如果你自己有资金能力填补缺口,比方说你有历年结余或者其他收入予以弥补,可以在变更预算的时候,提出差额自己弥补,不增加财政预算。这样相对比较容易一点。
第2个回答  2015-05-29
关注,我自己想的哦,我也不知道咋办,你这活都干完了,如果在招标阶段,报价或实际工程造价超出业主的支付能力的,可以直接先废标,待资金到位再招标,但是你活都干完了,-----解决办法:先欠着,以后再有项目的时候,把这部分差额给人家补齐,审计少一点,当然这得领导发话同意,或者找家审计公司,往死里审,连20%都审不掉的就不是合格的审计公司,我们这里一般审掉50、60的都有追问

谢谢,但增加工程量是甲方同意的。就是想知道财政厅对于超预算20%以上的工程,超出部分支付时怎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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