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掉江里事件最后怎么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判刑。
对于女司机可能构成的罪
1,不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女司机的主观心态为过失,虽然对于逆行行为是故意,但对于事故的发生,是持反对的态度,目前也尚无证据证明是故意,因此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2,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之所以不构成。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兜底罪名,在刑法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不适用该罪名。例如失火、过失投毒、过失爆炸等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等等。
3,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逆行属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导致重大的人身伤亡,该罪名似乎确定无疑了。但是还有一个罪名更加符合。
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失火及过失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长江二桥上逆行,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判断:此次逆行,是否与失火及过失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具有一样的相当性,大家可依据常理及一般社会观念来判断。
实际上这种情况既符合交通肇事罪也符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上称为法条竞合,处理原则就是从重处罚,哪个重判哪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