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调整人才购房补贴领取条件:D、E类人才取消引入时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8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日电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1日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的通知称,D类、E类高层人才领取购房补贴条件调整为“经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不再受人才引入到南宁市的时间限制。

具体来看,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指出,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在南发〔2018〕17号文发布时(即2018年7月31日),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在2018年7月31日后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方面,对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购房补贴;对B类人才予以120万元购房补贴;对C类人才予以60万元购房补贴;对D类人才予以40万元购房补贴;对E类人才予以2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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