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巨野医保在济宁住院回当地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04

1、需要申请医保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应该在异地就诊前,到当事人医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诊及报销手续;
2、办理时: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出具)等;
3、于异地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
4、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5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备案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降低15%。
《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住院实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一)参保人员住院应先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就医。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按规定办理手续转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用按转入的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结算;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三)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按规定办理手续转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城区内(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须由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专科医疗机构、其他县(市、区)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转诊转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5%。市外转诊转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执行市内三级医院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与在本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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