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一回事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退工单和离职证明不是一回事。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离职证明和退工单的区别:退工单应当提交给社保部门,离职证明则交由劳动者;退工单在职业中心办理,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开具;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已离职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三份。离职证明是必须要开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
区别如下:
1,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2,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
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
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
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
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
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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