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潮安中考在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潮安是隶属于潮州市的吧。
应该和潮州市的考试时间一样的。
给你一个文件看一下就知道了。应该没有太大的变化的。

潮州市招生委员会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潮招字〔2008〕2号

关于200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
〔2008〕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今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和电视中专的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⑴凡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均可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报考普通高中者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报读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
⑵在校高中生(含职中、中师、中专、技校学生)不准报考。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准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
⑶报考五年制大专班的考生必须是今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五年制大专生的录取工作与普通中专新生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应于4月底前成立中专、 高中、职中、技校、成人中专、电视中专统一招生报名站。由县、区招生办公室布置,公布具体报名地点和日期,接受考生报名,并于5月20日前将预订试卷数报市招生办。考生报名时应持我市户口册到户口所在县、区所设的统一报名站报名。户口属我省外市、县(区)的考生应回户口所在市、县(区)报名。外省进城务工的人员或子女可凭暂住证报读成人中专学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的业余班。
县、区招生办应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不准报名。报名时,考生应填写市招生办公室所规定的各项表格。
(4)填报志愿
在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意向的前提下,确保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制定不允许学生跨类报考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能报普通高中,不能报中等职业(中专、职中、技工)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考生只能报考本地的普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凡已填报省属、市属中专、技工学校志愿的考生,未经考生本人同意,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截留考生档案和不上报考生的成绩和志愿信息。各中学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将学生报名情况及时汇总报县(区)招生办公室。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报考志愿类别为:第一批:金山中学、高级中学、饶平二中;第二批:五年制大专班,省部属中专学校,省部属技工学校,省重点职中;第三批为市属中专、中技和其它高中、职中、成人中专、电视中专和各类民办学校。
考生按自已志愿依次选择志愿类别,然后填写各类具体学校的名称和专业。凡报考五年制大专班以及中专学校的考生都应填涂《广东省高等、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报名信息卡》,并填写《广东省2004年高等、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报名表》。县、区招生办应于6月20日前将数据送市招生办。
考生报部省属、市属技工学校,要按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县、区招生办在报名结束后,把第一志愿报技校的考生名单,汇总送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送市技工学校招生办。
二、考试
⑴凡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均应参加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体育等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由省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和评分标准。
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等科目在6月20日、21日、22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90分钟,思想政治答题时间80分钟(其中闭卷30分钟,开卷50分钟,闭开卷之间休息15分钟),物理、化学各8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各科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 分(其中英语含听力题25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各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闭卷部分60分,开卷部分40分),六科总分为660分。
试卷样式:各科试卷在右上角(密封线外)加印“座位号”,试室是否编定考生座位号由各县、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各科选择题考生直接将答案写在试卷上。思想政治科试卷分闭卷部分和开卷部门两张卷,两部分试卷分别包装。
考务要求:
a、思想政治科考试时先考闭卷部分,闭卷部分考试时间30分钟。闭卷部分考试结束,休息15分钟;休息期间,监考员收齐闭卷答卷后,考生方可离开试室。进行开卷考试时,考生可看课本或参考资料;开卷考试时间为50分钟。
b、英语听力试题印在英语科试卷的前面。英语听力考试时间约为12分钟。在开考英语科目时,应将英语试卷、英语听力试题录音带同时发到每个试室,英语试卷发给考生。考试一开始,先进行英语听力考试,然后再进行笔试。听力试题录音全部在录音带的A面,并已进入起始状态。监考员进入试室,经目测无误后,考试开始前将录音带放入录音机内,考试铃响,即开始播放录音。录音带先录有一段音乐,监考员可按音乐声调整好音量。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录音机。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带不得重播。
c、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使用科学计算器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2〕142号),我市湘桥考区的考生中考数学科可使用省规定市统一的科学计算器。
今年我市体育学科考试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按《潮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潮教通〔2004〕48号)执行。市、县(区)体卫、招生部门根据各初级中学上报的具体考试时间,派员进行巡视监督。
⑵准考证号代码编排如下:
左起第一、二位为市代码(潮州市为51),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湘桥区为02,潮安县为21,饶平县为22,枫溪区为91),第五位为各类考试的标志码(7至9表示中招),第六位至九位为考生顺序号。
(3)专业加试或面试
报考艺术、师范类的考生,均应按有关学校的通知或简章等有关规定,参加该校的专业加试或面试。县、区招生办要派出领队协同搞好加试或面试工作。
三、评卷和登分
⑴评卷由县、区招生办和教研室协力组织集中进行。阅卷评分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
⑵登分、打印要采用计算机管理,评卷登分,要求把全部考生成绩录入电脑,由电脑打印考生成绩册和成绩条。各科顺序及格式如下:

要求县、区招生办应于7月2日前,将参加中考全部考生数据(名单、志愿、成绩)和金山中学、高级中学初定的录取分数线报送市招生办。各类考生的成绩条由县、区招生办公室打印,同时,县、区招生办应于7月2日前把报考技校考生成绩册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校招生办公室。
四、体检
凡报中专类护理、妇幼卫生、助产、烹饪专业的考生,均应检查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其他考生的体检由录取学校于新生入学后进行。
五、录取
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应从参加今年中招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首先保证录取参加今年中招考试的考生,统一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对没有参加中招考试的人员采取凭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根据《广东省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规定》,我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招生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技工学校除按上述规定录取外,要根据省民族宗教政策,对少数民族考生采取相应照顾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还要按照劳动预备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报名,并可组织必要的专业测试或体能面试,从中择优录取。
⑵录取新生时,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今年市高级中学高一新生的录取将设立志愿分数等级差10分。即第二志愿报考市高级中学的考生必须从该考生的总成绩(六科文化科总分)中减去10分后与第一志愿报考高级中学的考生一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⑷省一级学校的录取,若有同分的考生,比较其语、数、英三科总分;如若同分再依次比较单科分;录取其中高分者。
⑸为确保录取的顺利进行,中考开考后,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更改考生志愿,违者将严肃查处。
⑹中专跨市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委员会下达到各市;技校招生指标由省技校招生委员会下达;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要按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当年事业规划招生。凡未经省、市招生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直接到中学招生;任何中学不得私自向这些学校送档或代办录取。违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法纪责任,并通报全市。
⑺划线和建档
根据考试成绩和计划招生数,县、区招生办按1.05:1划定中专最低录取分数线,市技校招生办按1.5:1划定技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于7月2日前把最低录取分数线送市报省审批。凡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的考生档案材料应于7月2日前送市招生办或市技校招生办,市招生办和技校招生办将于7月5日分别送省招生办及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参加7月中旬省组织的部、省属中专、技工学校的录取。各县、区上送档案时,应同时缴交考生名册、成绩册和送档清单(从高分到低分)。
市直各中学(职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布市直各校录取分数线,县、区招生办按考生的志愿和成绩择优选送,各校应将录取新生名册(含择校生)连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送市招生办公室审批,手续不齐全者,不予录取。
中专、技校入围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分数和志愿录入市一般中学(含民办学校)、市职中、县(区)重点中学、一般中学、职中(班)、成人中专和电视中专。
部、省属中专《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部属、省属技工学校以及跨市招生的市属技工学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盖有录取学校的印章和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印章;市属中专《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潮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市属技工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加盖有录取学校的印章和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印章。无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无效。
六、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县(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招生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执行上级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监察制度,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⑴落实考风考纪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为考风考纪责任人,对当地考风考纪负全部责任。要健立健全制度,实行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职责分明,有章可循。统考期间,各考场要认真选聘培训监考员,实行交换监考员和回避制度。加大监考力度使考生自觉遵纪守法,确保不发生任何作弊违规的行为,使我市的教育考试得以顺利进行。
⑵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和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要求,“国家教育省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开考前属国家机密范围”。县、区和各考场都要建立健全试卷安全保密保卫小组,认真执行保密保卫制度,确保试卷的运送、交接、发放、回收、保管等环节不出任何事故。如考试前发生泄密或丢失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或考试后发生丢失考生答卷的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同时向当地公安、保密部门报告,进行追查,在哪一级出问题,追究那一级的领导责任。试卷的运载工具要符合保密要求,并要有公安人员和保密人员护送,中途不得停留。
试卷启用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必须在县、区教育局或保密局的保密室存放。保密室必须符合机密件保密设施要求。试卷存放期间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保管,每班两人以上。根据《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保密条例》规定,确实因交通不便或距离太远无法当天送达试卷的考场,在第一科考试前的一天,县(区)教育局派干部和专车把当次考试的各科试卷送达考场,并由县(区)教育局派出的干部作为该考场的试卷保密员,与考场指定的保密员共同履行考场试卷保密的职责。回卷时,教育局派出的考场试卷保密员应作答卷的押运人。
⑶认真做好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严格保证一生一档。档案表格要齐全,内容要真实。严禁一生多档,无档录取。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允许被录取的考生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自带档案到录取学校报到,任何部门不得截留考生的档案。
⑷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规章制度
要认真执行省招生部门和省、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招生计划,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乱招生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在招生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招生之名向招生学校索取或收取礼金、礼物。招生学校不得向为学校提供学生名单的中学或个人发放介绍费或档案费,对乱收费或乱发介绍费、档案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管理的处罚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自觉为净化招生环境、维护招生的良好声誉而努力工作。
附件:1、潮州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卡
2、潮州市2008年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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