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库搬迁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4
1. 后期扶持范围: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分为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现状人口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原迁人口。
2. 扶持标准: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3. 扶持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移民从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4. 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可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生产生活补助;也可实行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或结合两者。具体方式由地方政府确定,并编制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5. 扶持资金筹集:全国统筹、分省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遵循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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