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直营的商场工作,现在要撤柜,我们公司有两个品牌,公司说可以调到另一个品牌,我不同意去。

我的合同还没到期,能要求补偿吗?(我在这家公司做了三年零四个月了),现在公司说不做可以多拿一个月的底薪,这样合理吗?
而且我现在还在哺乳期,我的儿子现在九个半月!

第1个回答  2012-09-08
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撤柜不违法;
2、你与公司的合同如果事先有这方面的规定应按原合同的规定执行;
3、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公司违约处理,须赔偿你的损失;
4、现在公司说不做可以多拿一个月的底薪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因为这类事情只有双方是否同意和是否违背原定合同或劳动法;
5、从你提的问题看,撤柜后如果你不同意调到另一个品牌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是违反了劳动法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6、解决的办法一是协商,二是到当地县级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同意调店的情况下,是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吗,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三年零五个月了?

追答

合同没有签的话,就要到当地劳动部门询问,因为各地规定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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