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写作文1000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7

1. 以;我喜爱

我喜欢他

这学期又多了一门:physics(物理)!“啊?物理难不难的?”我们抱着这个疑问迎来新的老师--XX老师。很遗憾,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但:怎么是个老头??

老头好,经验足。他的头发打着转,非常漂亮(pretty),他长方形的脸让人想到“包涵”。他应该有五十来岁了!腰上赫然挂着个手机,嘿!还挺时髦!看来他是个通情达理、思想开放的人。……他好象不习惯我们这么小的,而且我们很顽皮。所以,他总是翻白眼,咬耳朵;有时他给我们举噪音、光污染的例子,结合国际之间的知识(countries),让我们觉得他见识广、学识深(high)。

他讲课时声情并茂,一会儿举例,一会儿做实验。他说:“物理是要理解,动手做实验,结合实际生活才能学好。”他有时看见男同学在转书,他就问:“你能告诉我,这转书之中有什么原理?”他有时脱下同学的眼镜放在太阳光下,告诉我们这个是凸透镜还是凹透镜,那个同学是近视眼还是远视眼。还有,他和我们一起玩火……有时他太激动,竟然随口说出一句广东话,翻译成普通话就是:我告诉你!有时班上太吵,他就暂停讲课,去打架的地方当调停员,去说话的地方保持安静。讲到重点难点,就指手划脚的津津有味的讲,有时前面加上一句:“听一下!重点来的!!!”因为在他的课上,他允许我们睡觉,允许我们说话。讲练习时,他一题题的讲,他希望我们得到的不是答案,而是方法和道理。他最习惯说:“是AB的B!”(选择题)或:“AB的A!”这常常令我们哄堂大笑,因为他太正确(yes)和有趣(interesting)了。

他对于生死,有科学的理解方法。讲光年时,他说:“那颗星星的光芒是几亿年前发出来的,那时还没有人类!”讲紫外线时,他说:“人类把地球弄成这样,将来是怎样,我已经看不见了!可能 你们也看不见!”不愧是搞科学工作的!思想也随之是科学(science)的了!

这个又是老人又是小孩,虽是凡人但思想先进,又严谨又有趣的人集中了:pretty(漂亮),high(高深),yes(正确),science(科学),interesting(有趣),countries(国际),stsrt(我的物理启蒙)[=phisics]的物理老师,我喜欢你,祝福你,记住你!

2. 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写1000字作文

找了半个小时 汗 希望你喜欢!自己改改结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大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

在学校的时候,代外国文学的老师经常提到这本书,并极力向我们推荐,可惜我当时没有好好地看它,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才匆匆地看了一遍,没看到多少东西。走出学校,我又一次看了它,才体验到了其中的秘密和老师的别有用心。

我真的喜欢上它了,无论我走到哪里,它都是我最忠实的伙伴,都会陪伴在我的左右。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它讲的是主人公于连的不懈奋斗和最终失败的历程,从而揭露了贵族复辟和资产阶级反复辟斗争的一些本质。

小说对现实生活栩栩如生的描绘和细腻的心理描写是最重要的艺术成就。 《红与黑》的出版在法国并没有引起什么影响,而且遭遇了不折不扣地冷遇。

但是在毗邻的德国和遥远的俄罗斯却立即引起了两位文学天才的注目。歌德认为它是司汤达的“最好作品”,并称赞作者的“周密的观察和深刻的心理见解”;青年托尔斯泰“对他的勇气产生了好感,有一种亲近之感”。

司汤达最相信自己作品的价值。他一再声称:“我将在1880年为人理解”,“做一个在1935年为人阅读的作家”。

事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真的被人们理解了,并有了专门研究其作品的研究机构。 我喜欢〈红与黑〉并不主要是基于以上的原因。

主要是因为小说成功刻划了主人公于连不怕困难勇于奋斗的精神,这种精神使我十分地向往。说实话,我是一个懦弱的人,胆小怕事,干什么都缩手缩脚,生怕得罪了人。

于连则不一样了,他的敢于直面现实、无所畏惧、不掘不挠的奋斗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我要有他的十分之一的精神,我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当然,有人说于连“道德的残忍”,我承认,事实确实是这样的,谁都不能否认。

但此时我看重的是他的不懈的奋斗精神而不是他的道德和他的具体的行为对象。 于连是法国小镇一位木匠的儿子,他相貌标致,宛如纤弱的女子。

但在他那纤弱的躯体里却蕴含了高度的敏感、不屈不挠的意志和超人的记忆力。他不满于现状,决心要干一翻大事,出人头地,做人上人。

当时法国处于复辟和反复辟激烈斗争的动荡年代,历史为于连这一代青年人提供了共同的处境:他们被出生和养育在英雄的年代,却不得不在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里生活。在这样的现实面前,青年们只有两种选择:反抗和逃避,再无路可走。

于连不像其它人那样胆小怕事而追求“保证他生活的碌碌无为”,而是真面现实,追求“青年时代所有英雄的梦想”。他决心实现这些梦想,并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社会展开了斗争 。

于连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但他就是不甘于自己的命,不信自己会比别人差一等。

他声称“我出生低微、、、、但我并不卑贱”。到市长家的第一句话是“我不当用人”,第一个问题是“我和谁同桌吃饭呢”?他把市长的赏赐看作是一种屈辱,还想和贵族进行一次武器对等的战斗。

这些都体现了他对现实的不满和野心。 于连敢于直面人生面对现实,固然充满了英雄气慨。

但他身上也时刻闪耀着一种变通的光亮。他声称“不能堕落到和仆人一起吃饭,我的父亲会强迫我。

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的事他都能去做”。

如他想由教会的路向上爬,他明明对《新约》和论教皇》都同样不相信,却把它们称为我们所有人的行为准则。于连的这一点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人要学会变通,作人不能太实在了,那样会吃亏的我深有体会。

(我不是要人们去作违心的事呀 司汤达说“我认为我是为最高级的社会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的,我强烈地盼望这两种东西,而且配得上他们 。”“伟大的热情能战胜一切,因此,我可以说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的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

司汤达将这两句话交给了于连,于连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也有了满意的结果。这都在于他的不懈的努力。

我真的想有于连的十分之一的这种精神。 其次是它的心理描写,泰纳赞誉司汤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心理的学家”。

确实是这样的,司汤达不仅看透了人物的心灵,而且看到他们行动和感觉的心理法则。如于连收到玛特尔小姐的挑衅似的求爱时而产生的一系列细微而激烈的心理活动:欢乐、自豪、又彷徨、自疚;兴奋、惋惜又警觉、怀疑。

洋洋数千言是传统心理描写的经典片段。再如月夜偷情一段中于连在月明星稀之夜第一次爬进玛特尔小姐房间前后的心情,从犹豫、怀疑到激动、自傲,栩栩如生。

显示了司汤达心理描写的卓越技巧。

3. 1000字作文《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动物——蜜蜂

大家一定觉得奇怪,我怎么会喜欢螫人的蜜蜂呢?因为蜜蜂非常勤劳、聪明,是非常值得欠人类学习的好榜样。

蜜蜂是非常勤劳的。每只工蜂每天都要“访问”上千朵花,传授花粉,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还帮人类“生产”了食物哩。

蜜蜂是非常智慧的。它们的工蜂用腹部的“蜡腺”分泌出的蜡来筑成六边形的巢,是不是“小小建筑师”?它们还是“舞蹈家”,它们会跳“8字舞”和“圆圈舞”,这两种舞蹈会给其它的蜂“引路”,8字舞告诉蜜蜂蜂巢远处有个食物源,跳舞的蜜蜂舞出一个“8”字,在中间摆动着身体:(1)如果跳舞的蜂垂直摆动身体,其它蜂就会向着太阳飞去;(2)如果跳舞的蜂向左摆动身体,其它蜂就会向太阳的左边飞去;(3)如果跳舞的蜂向右摆动身体,其它蜂就会向太阳的右边飞去。圆圈舞告诉蜜蜂蜂巢附近有食物源,跳舞的蜂跳出一个“8”字,在中间摆动着身体:(1)如果跳舞的蜂垂直摆动身体,其它蜂就会向着太阳飞去;(2)如果跳舞的蜂向左摆动身体,其它蜂就会向太阳的左边飞去;(3)如果跳舞的蜂向右摆动身体,其它蜂就会向太阳的右边飞去。圆圈舞告诉蜜蜂蜂巢附近有食物源,跳舞的蜂跳出一个圆圈就飞走了,其它的蜂围绕蜂巢转圈,直到找到那些花——食物源。

一个蜜蜂的家是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和谐大家庭。一个蜂巢里约有6000只蜂,:一只蜂王产卵,每天约产1500个;剩下的蜂少数是雄蜂,雄蜂负责跟蜂王交配,交配后立即死亡;其余就都是工蜂了,她们负责蜂巢里的所有工作,站岗、放哨、打扫卫生、筑巢、采花粉、酿蜜、用自己分泌的“王浆”饲喂蜂王、用蜂蜜喂养蜂仔。它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和谐相处,为这个家庭的繁荣共同努力。

我喜欢的蜜蜂真棒!如果我们班像蜜蜂一样,我们班一定会是最出色的“蜜蜂班”!

圆圈就飞走了,其它的蜂围绕蜂巢转圈,直到找到那些花——食物源。

4. 我最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许许多的人,因为他们都十分的了不起。

我最喜欢的外国文人文就是莫泊桑

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母亲出身并非名门望族,但是殷实的资产阶级家庭,聪慧绝伦、温文尔雅,通晓四、五种外语,酷爱文学艺术,与福楼拜是莫逆之交。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莫泊桑跟随母亲,在母亲身边度过了幸福的童年。10岁时,莫泊桑就开始听母亲为他朗读莎翁的作品。莫泊桑不少短篇都是母亲为他提供的题材,即便在他成名以后,母亲仍是他的忠实的读者和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莫泊桑的父亲偷香窃玉、穷奢极侈,侵吞母亲的财产,以致造成父母间关系的最后决裂。这就是莫泊桑日后写了大量以父母离异而造成家庭悲剧为题材的短篇小说的原因。

13岁时母亲将他送进一所教会学校。但没多久便因为写了一首爱情小诗,使学校当局认为他无心向学、桀傲不驯而将他除名。当年莫泊桑进入鲁昂的高乃依中学,在这他的文学修养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著名诗人和戏剧家路易.布耶成了他的导师,布耶欣赏他的一首诗歌:“人的生命有如船在海上驶过的水痕,慢慢儿远、慢慢儿淡。”另一位严师则是福楼拜。福楼拜着力培养莫泊桑力透纸背的文笔,洞察事理的眼力以及剀切中理的遣词造句的能力。这位大师告诫他:“不论一个作家要描写的东西是什么,只有一个词可供他使用,用一个动词要使对象生动,一个形容词要使对象的性质鲜明。因此就得去寻找,直到找到了这个词,这个动词和形容词,而决不要满足于差不多。”这两位严师把莫泊桑的学步之作统统当做废纸,禁止他发表。中学毕业前,布耶过世,莫泊桑与福楼拜相处默契,成了忘年交。

1869年莫泊桑通过中学会考进入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这一时期莫泊桑查阅了形形 *** 的案例,这些案例也为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大量素材。

可惜不到一年时间,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受爱国主义感染,手持猎枪深入密林展开游击活动。时间虽短,但是印象深刻,此后,他创作了大量以普法战争为题材的作品。在他一系列描写普法战争的小说中,充分地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软弱无能,占领军 *** 的荒唐行为以及一些“残忍”的农民的英雄壮举。他认为这一切都可以归结到一个滑稽可笑的世界恐怖上去。

从1872年起,莫泊桑定居巴黎,为了谋生,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职,长达数十年,这些经历使他对小职员的生活状况和精神境界有了深刻的认识,成为他日后创作的重要主题。

1874年,莫泊桑在巴黎福楼拜的寓所结识了左拉。后来又通过福楼拜的介绍结识了屠格涅夫。屠格涅夫曾替莫泊桑审读手稿,并鼓励他阅读俄国作家的名著。

1875年,25岁的莫泊桑首次发表小说《人手模型》,杀人犯的手做成的模型竟复活了,而且重又图谋不轨,最后“断手再植”方才平静下来。这篇小说受到福楼拜的批评,告诫莫泊桑不要向壁虚造,而要立足于生活。

1876年左拉、莫泊桑、阿莱克西等人成立了自然主义文学集团,文学史是称其为梅塘集团。莫泊桑倡议每人以普法战争为题材写一篇小说,1880年结集出版,是为《梅塘之夜》。莫泊桑的成名作《羊脂球》即在其中。这是他公开发表的第一篇重要小说,一举成名。他的文学生涯自此开始。

莫泊桑的传世佳作大多是在1880-1890这十年间创作的。莫泊桑自1880年起偏头痛的发作日趋频繁,右眼的调节功能全部丧失,心跳紊乱,再加上他放浪形骸,因而宿命论和悲观主义情绪屡见不鲜。自1885年后,他转向长篇小说的创作,六部中除了《一生》外,其他五部都是这个时期的创作。

到了80年代末期,由于莫泊桑思想上阴郁苦闷与绝望情绪的加强,以及法国文学艺术中颓废倾向对他的影响,不仅他的作品中的批判力量锐减,而且他观察研究社会现象的兴趣也日趋淡薄。他变得越来越内向。因此,社会的主题消失不见了,而人的内心世界、人的心理现象乃至病态心理成了他作品中的主要内容,如《皮埃尔和若望》、《我们的心》。

在此以后,莫泊桑除了原有的诸种疾病外,神经分裂症渐渐恶化。1891年病情急转直下,求生的欲望使他四处求医,但又继续迷恋于放浪的生活。1892年1月2日,莫泊桑自杀未遂,渐渐失去康复的信心。五天后他被送入精神病院。1893年与世长辞,年仅43岁。左拉致悼词,预言莫泊桑的作品将不朽,将“是未来世纪的小学生们当做无懈可击的完美的典范口口相传”的故事。

我十分欣赏莫泊桑的作品,所以我喜欢他。

5. 我的爱好作文 1000字作文

自从我上小学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许多课余活动。其中,让我最痴迷的要数画画了。

画画这活动,别提有多吸引人了!只要一到美术课,我就来劲了。画什么蓝天白云啦,月亮星星啦,翠竹树木啦,人物卡通画啦等等,都会勾起我极大的兴趣。

我画画时,会那么专注,那么入神,什么事都不会使我分心。有一次,我正在临摹美术书上的卡通画――“孙悟空”,为了画好孙悟空的一只手,我花了好长时间。第一次我画的手又胖又短,第二次我画的手是又瘦又长,第三次我下决心一定要画好它。可这时,已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好几次催我吃饭,我却是左耳进,右耳出,嘴上答应,手上的画笔却放不下。直到把“手”画好了,我自己认为满意了,才放下了画笔。

我在家里还集了一本《画的天地》,里面珍藏着我从小学一年级至今的“大作”:有蜡笔画,铅笔画,水彩画,还有漫画……每当心里空荡的时候,我就会去翻翻画册,看着自己的画从色彩的单调到丰富,从线条的稚嫩到雄浑,从画的内容的简单到富有意义,我会越看越喜欢,还会充满一种美好的幻想:我还要画更多更丰富的画,充实到我的画册里去,让我的画冲出校园,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祖国赢得荣誉。

我喜欢画画。画画,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为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自从我上小学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许多课余活动。其中,让我最痴迷的要数画画了。

画画这活动,别提有多吸引人了!只要一到美术课,我就来劲了。画什么蓝天白云啦,月亮星星啦,翠竹树木啦,人物卡通画啦等等,都会勾起我极大的兴趣。

我画画时,会那么专注,那么入神,什么事都不会使我分心。有一次,我正在临摹美术书上的卡通画――“孙悟空”,为了画好孙悟空的一只手,我花了好长时间。第一次我画的手又胖又短,第二次我画的手是又瘦又长,第三次我下决心一定要画好它。可这时,已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好几次催我吃饭,我却是左耳进,右耳出,嘴上答应,手上的画笔却放不下。直到把“手”画好了,我自己认为满意了,才放下了画笔。

我在家里还集了一本《画的天地》,里面珍藏着我从小学一年级至今的“大作”:有蜡笔画,铅笔画,水彩画,还有漫画……每当心里空荡的时候,我就会去翻翻画册,看着自己的画从色彩的单调到丰富,从线条的稚嫩到雄浑,从画的内容的简单到富有意义,我会越看越喜欢,还会充满一种美好的幻想:我还要画更多更丰富的画,充实到我的画册里去,让我的画冲出校园,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祖国赢得荣誉。

我喜欢画画。画画,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为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6. 我最喜欢的什么10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个季节——秋天

有的同学喜欢鸟语花香、春暖花开的春天,有的同学喜欢百花盛开、骄阳似火的夏天,有的同学喜欢天寒地冻、大学缤纷的秋天,相信有的同学也和我一样喜欢的季节都是果实累累、瓜果飘香、秋高气爽———的秋天。

秋姐姐挥了一下手中的魔法棒,把秋天打扮的绚丽多彩。

金色的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看呀!那边的果园里的苹果又大又红,像一盏盏小灯笼似的挂满了枝头。那黄澄澄的大鸭梨把枝头都压弯了腰,像一个个宝葫芦一样惹人喜爱。葡萄架上的那一串串葡萄也不甘示弱,像珍珠玛瑙一般,让人看了之后就会垂涎三尺。

金秋是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高粱红彤彤的,像一个个做错了事的小姑娘似的。那胆小的玉米妹妹躲在千屋小被里,听到了外面的欢笑声,忍不住把小脑袋探了出来。大豆妈妈笑得裂开了嘴,顽皮的豆宝宝他们也急着欣赏这美丽的金秋美景……

金秋是花的季节,你看!尽管许多花儿都凋谢了,但月季花任然露着甜甜的微笑,耐寒傲霜的菊花才刚刚开放。菊花虽然没有牡丹那样富贵,也没有玫瑰那样芬芳,但它是秋天的象征。瞧!那黄的似金、红的似火、白的似雪、粉的似霞的菊花,竞相开放。那一串红也不甘示弱,分分开出红红的花,远远望去,好像一团熊熊火焰燃烧的火把那边的银杏树上面的树叶被风一吹,就像一只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

秋天,你象征着成熟,意味着收获,你也是花草树木的演唱会个主持人。我迷恋你呀秋,我赞美你呀秋,你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的生活充满了欢乐。

7. 我喜欢的书一千字左右

我喜欢的书作文: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描写春天美丽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联想,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哲理。

这本书上收录有很多着名的童话故事,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主要讲的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如何逃脱公主那恶毒后母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帮助我增长了见识,我非常喜欢它。

8. 我爱写字的作文怎么写 400字

我最爱写字了!奶奶家墙壁上的字都是我写的呢!什么“光明牛奶”啦,“1、2、3、4”啦……全是我写的。

每当我不开心时,都会写字,而且还是几页几页的写呢!写久了,不开心的事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这样既可以把不开心的事忘掉,又可以把字练好,还可以加深记忆,真是一举多得!

我爱写很多种字呢!有中文、阿拉伯数字,还有英文。

“中文是一种含有多种学问的字。”我是在电视上听外国人说的。我爱写中文的原因是因为它的结构复杂,可让我去研究怎样写好每一笔、每一划,让大家觉得看着它很舒服。

阿拉伯数字虽然笔画简单,但是它是世上通用的数字。

英文非常好写,可粗心的人就会写错,所以写时要注意。

我就爱写字,写字就是我的爱好。写字是我生活中快乐的一部分。

9. 以“喜欢”为话题的一千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牵牛花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扎扎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小时候妈妈讲牛郎与织女的故事时总会吟起这首《迢迢牵牛星》.也顺便告诉了我代表爱情永固的一种花.那就是:牵牛花.虽然我还小.那种凄凄切切两地相思,愁昔满怀的悲凉况味我无法体会。但却导致了我长大后深深地喜欢上牵牛花呢……

印象中.每年的这个季节.高速公路两旁的许多矮矮的树上总是爬满了牵牛花.

红、白、蓝、紫的颜色都有哦.在绿绿的树叶印衬下总会让坐在车上的我们惊呼.我们无聊时.爸爸就会载著我们漫无目地的开著.其实就是为了看路边那美丽非凡的数不清的牵牛花朵朵争相竞艳……

也许很多人喜欢的是高贵的莲花和百合.也或许是热情的玫瑰和典雅的牡丹.但我却依旧喜欢那生性强健,对环境适应力强的牵牛花,那花冠像漏斗形.长得和喇叭一样的牵牛花.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他的名字叫xxx.但我们全家人都叫他警察.那是我们专属的绰号哦.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全家人最好的朋友.

警察他很聪明也很幽默,有非常好的一副脾气,有一颗包容、善良的心,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特别的开心和安心

他的外表虽然不怎麽出色.又黑又非常的胖.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 .他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他带我们出去玩的时侯.在热闹的大街上.拥挤的人群中.我总觉得他最醒目.他最最帅了。..

星座上说双鱼座o型血的人是天下最好的人.我疑惑呢.因为若是套用在警察身上的话.真的.太准了.但我也是双鱼o型啊.为何我却像个恶魔咧.只能期待我人大十八变喽……

记得去年爷爷生病的时候.警察常常请假带爷爷去看医生.比亲生儿子更像是爷爷的儿子呢.爷爷的几个儿子们<;除了我老爸>;不曾带爷爷去看过一次医生.我真的觉他比亲生儿子更像是爷爷的儿子呢.

从我有记忆以来.警察好像一有空就会来陪我和弟弟玩.非常有耐心地陪我们玩游戏.<;非常无聊幼稚的游戏哦>;在假日的时候他也总会带我们出去玩.只要我们讲想吃什么.他就会带我们去呢..

他总是会陪著我和弟弟.跟我们一起笑. 一起疯,一起玩耍.让我们每次玩得都很开心 . 希望我和警察永远都是好朋友.不管时光是多快.多慢的流逝.我们的友情永远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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