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文言文答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6

1. 商鞅变法文言文答案

文言文阅读:商鞅变法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

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

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

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

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

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

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

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

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

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

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

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疆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

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

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

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阅读题:1、对下列句中加粗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语事良久——语:交谈B、景监以让卫鞅——让:谦虚C、而循礼者不足多——多:赞扬D、缘法而治者——缘:沿袭2、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能从侧面表现商鞅很有才能的一组是:( )①鞅少好刑名之学②孝公善之而未用也③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④语数日不厌⑤吾君之驩甚也⑥功不十,不易器A、①③④B、③④⑥C、②⑤⑥D、③④⑤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商鞅从小就表现出浓厚的治理国家的兴趣,喜欢钻研那些刑罚和吏治的学说,深得魏国国相公叔座的赏识,并且在其府上做了中庶子,荣耀一时。后来商鞅投奔秦国不久,公叔座就去世了。

B、商鞅在秦国东扩领土时到了秦国。为了将自己的才学有所施展,他毛遂自荐勇敢地直接去面见秦孝公。

然而秦孝公起初并不认可他。C、一而再,再而三地面见秦孝公,商鞅终于明白之前不被秦孝公重用的原因是,没有提出合乎孝公想法的施政方略。

在好友景监的帮助下,他提出了切合秦孝公想法的变法策略。D、商鞅的变法之举并非所有人都赞同,秦国的老臣子甘龙和杜挚就反对变法革新的典型代表。

但是商鞅并没有被困难吓倒,据理力争,陈述变法图强的意义。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最终确立了变法改革的国策。

4、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1、B2、B3、D4、①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担心天下人议论自己。

②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

2. 商鞅变法 原文 翻译

原文:

商鞅变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译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3. 商鞅变法文言文翻译

希望对你有帮助:【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译文】

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4. 课外文言文《商鞅立信》的答案

原文商鞅变法之令既⑴具⑵,未布,恐⑶民之不信己,乃⑷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⑸民有能徙⑹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⑺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⑻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注释⑴既:已经 ⑵具:完备 ⑶恐:怕 ⑷乃:于是就 ⑸募:招募 ⑹徙:迁移 (7)置:到 (8)辄:立即 (9)予:给 (10)最后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金: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5. 卫鞅变法文言文翻译

原文: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

……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译文: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

商君治理秦国,法令雷厉风行,公平无私。惩罚,不忌避威势强大的贵族;奖赏,不偏私关系特殊的亲信,法令实施至于太子,依法处治。

师、傅犯法,处以黥,劓之刑,一周之后,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力大大加强,诸侯个个畏惧。但刑罚严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

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传位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 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告老还乡。

有人游说惠王说:“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现在国内连妇女、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

这样,君反为人主,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况且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诛,想返回魏国。秦人不许他出境,说:“商君的法令很严厉。”

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无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而秦国人并不表示同情。

6. 求高手给个商鞅变法内容原文,文言文的

原文: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

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

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

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

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译文: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

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

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

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孝公说:“讲的好。”甘龙说:“不是这样。

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顺应民风民俗而施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而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

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啊。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

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三代礼制不同而都能统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

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

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卫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就不仿效旧法度。

所以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礼制而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

孝公说:“讲的好。”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

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

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

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

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

7.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二是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的内容.奖励耕织就是奖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以生产粮食布帛多少为标准,凡是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这就促进了小农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奖励军功,规定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没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权.这就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鼓舞将士勇敢战斗,加强了秦军的战斗力.三是普遍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治理,使县成为直属于国君的地方组织,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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