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协议可以毁约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两方协议不可以毁约。
两方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协议,进行协商解决,如一方不同意协商,应当承担损失的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在订立及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弄虚作假和损害他人合法利益,自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如果签订了合同后毁约,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方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是为了使合同条款顺利履行,法律所设置的约束性条款,合同签了再违约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违约要慎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