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中教育教育体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4

台湾的国民教育体系由教育部国民教育司负责管理,涵盖国民小学、国民中学、学前教育和失学人群的教育。国民中学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它为12至15岁的青少年提供3年的教育,自小学毕业后开始。1968年,台湾实施了《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规定国民教育共9年,前6年为小学,后3年为中学,原有的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改称为“国民中学”。


在台湾,大部分国民中学为公立独立学校,但也存在完全中学、综合高中和私立学校附设的国中部。在行政上,地方属国民中学和国立学校的管理不同,地方学校归地方政府教育局管辖,国立学校则受教育部管理。教师在法律上被视为公务员,但教师的任用和薪酬制度独立于《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允许教师组织教师工会或同业公会以维护职业尊严和争取权益。


国中毕业后,学生可以选择进入职场或继续升学。根据劳动法规,未满15岁的儿童禁止被雇用,但中学毕业生不受此限,直到16岁,他们被视为童工,受到保护,不得过度工作或从事危险工作。在升学方面,学生根据基测成绩自主选择高中、职业高中或技术学校,除了高中属于中等教育,其他学校则属于技职教育范畴。


扩展资料

国民中学,简称国中,属于台湾国民义务教育的一部份。在台湾,6岁至15岁的儿童和少年依法需接受9年义务教育,国民小学需在每年5月将毕业生名册造册完毕,以便进行分发入学。除特殊个案可申请在家自学,或因重大伤病以致无法上学外,每个国小毕业生都必须到国中学习3年,否则即属违法,依法可对监护人处以一百银元合新台币300元以下罚锾,催告无效时也可连续开罚直到入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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