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4-17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4-17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属于你,但如果你们离婚,需要给对方一定货币补偿。
第3个回答 2012-04-17
房子归你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按照对方实际支出的比例给对方补偿的。
第4个回答 2012-04-17
还是你的.多少年后都是你的.但是有孩子的话,孩子有继承权,以及孩子如果对方抚养的话就有孩子的和你要负责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孩子,那么什么时候都是你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