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的分类
中外学者为了研究上的方便,将戏剧加以分类。我国学者常是按戏剧的内容来分,罗锦堂在《现存元人杂剧本事考》中的分法,可作为代表。他的分法是:
历史剧 写历史或个人事迹,如《连环计》、《汉宫秋》、《赵氏孤儿》。
社会剧 写公案、绿林、强豪,如《盆儿鬼》、《救孝子》、《李逵负荆》。
家庭剧 写家庭事件,如《灰阑记》、《窦娥冤》、《秋胡戏妻》。
恋爱剧 写各种男女的恋爱,如《西厢记》、《倩女离魂》、《曲江池》。
风情剧 写风尘女子故事,如《调风月》、《救风尘》、《谢天香》。
仕隐剧 写个人发迹、放逐、隐居,如《薛仁贵》、《贬黄州》、《陈抟高卧》。
道释剧 写佛道故事,如《庄周梦》、《西游记》、《来生债》。
神怪剧 写神怪故事,如《张天师》、《桃花女》、《柳毅传书》。
这种分法好像是条理分明、一目了然,但是有时候会界线模糊,如《曲江池》也可列入风情剧,《薛仁贵》、《张天师》也可算是历史剧。
有的学者专家依戏剧的性质或形式做如下的分类:
戏曲:包括元杂剧、明清传奇、昆曲、京剧和其它地方戏(如川剧、粤剧、歌仔戏、越剧)等传统剧种,唱的部分用韵文、曲调,白则多用散文,并且多有舞蹈的成分和表演程序。
话剧:指用“白话”写作、表演的现代戏剧,如老舍的《茶馆》、曹禺的《雷雨》、张晓风的《武陵人》、姚一苇的《红鼻子》、贡敏的《蝴蝶兰》。
舞台剧:其实就是“话剧”。约在19世纪70年代许多台湾的剧作家和剧场工作者认为当时“话”不是一个戏剧作品中最重要的成分,所以用“舞台剧”一词来区别他们的作品。在中国大陆一直用“话剧”而不用“舞台剧”。
另有一种源于西方的最常见分法,就是分为悲剧、喜剧、悲喜剧等。有些现代的中国学者认为那是西方的分类,不宜“拿来”冠在我们中国戏剧的头上。但是大部分谈戏剧的学者专家早已普遍接受。不过从20世纪中期开始,悲剧、喜剧的分法多在谈论古典作品时才用,对于现当代作品,则多用“严肃剧”与“非严肃剧”。在戏剧和舞台艺术方面,西方的确比我们做过更多研究,有更多完整的文献可供参考。例如我们传统论戏剧或戏曲的文字极少涉及表演、导演及其它舞台艺术,而西方则很多。他山之石,可以攻错。西方可以借我们的,我们当然也可以借他们的,来补我们的不足。所以在本书中,我将采用西方的分法。
一般而言,戏剧中的喜、悲(“幸”或“不幸”),都是指人物的遭遇;事件和行动的本身无所谓“幸”或“不幸”。例如在《俄狄浦斯王》一剧中Sphinx和瘟疫的侵扰对人们说都是不好的事件,但是却对俄狄浦斯造成完全不同的后果 他因消灭Sphinx而得到王位(幸);后来他却因为真相大白(就大局言应属好事)而自刺双目自行放逐(不幸)。大体而言,戏剧中情节的变化不外下列几种:
(一)通常被称为“悲剧”的情形是:
从头到尾是悲
先喜后悲 从幸到不幸
(二)通常被称为“喜剧”的情形是:
从头到尾是喜
先悲后喜 从不幸到幸
(三)常被称为“悲喜剧”或“喜悲剧”的情形是:
亦悲亦喜
形悲质喜
形喜质悲
上述这种“粗浅”的分法虽然不“学术”,但似乎也没有与学术有根本性的抵触。在日常说话或新闻报导中,我们常用“悲剧”来形容人们不幸的、悲惨的遭遇。例如遇到我们敬爱的伟人、亲、朋死亡,即称为悲剧,并不失悲剧一词的严肃性;只是有时候对三流明星、政客、流氓的意外丧生,甚至一些“名人”的宠物意外地死了,都冠上“悲剧”,那是太滥用了。本文为求通俗易懂,容易与生活呼应,所以仍用喜剧、悲剧作为大分类(对悲、喜剧的基本特性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考本书最后“今古剧观观喜悲”一幕中的评介与比较)。
追问戏。。。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