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是用来干什么的?法院是用来干什么的?检查院是用来干什么的? 具体的分工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03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机关(警方)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
法院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五)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六)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下属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十)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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