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4-19
有判缓刑的机会,给你发一个真实的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国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金国献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金国献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本案系双方在互殴过程所致的伤害,双方均有一人轻伤,双方已达成互不追究责任的调解协议,本院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金国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