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假设某企业2012年会计报表利润为100万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已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

三)假设某企业2012年会计报表利润为100万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已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2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证资料,发现如下问题:
1.企业2011年度有正式职工200人,实际列支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为240万元。
2.年初向中国银行借款30万元,年利率为5%;向其他企业借周转金20万元,年利率8%,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
3.全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9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40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3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1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滞纳金6万元,列支银行罚息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第1个回答  2015-07-03
1.不做调整
2.调增应纳税额20*(8%-5%)=0.6万元
3.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8000*0.5%=40 90*60%=54 最多只能扣除40 应调整应纳税额80-40=40
4.捐赠支持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是会计利润的12% 即12万 应该调增应纳税额28万。
5.罚没支出不允许扣除,应调整应纳税额14万。

2011企业应纳税额=100+0.6+40+28+14=182.6 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82.6*25%=45.65万元。追答

第一小问中可能隐含员工福利费14%,教育经费2.5%和工会经费2%的计提问题,但是题中给的数据并不完整,所以才没考虑的。一般题都需要考虑到这一点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