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没有任何事故的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16
以下是 醉驾 没有任何事故的怎么处理的答案: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酒驾新规定   2011年2月25日,《 刑法 修正案(八)》正式通过,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 拘役 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 刑事犯罪 行为。 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 刑罚 的,给予开除处分。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严管重罚是《条例(修订草案)》最显著的特点。《条例(修订草案)第60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79条,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81条,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一年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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