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聚众斗殴从犯应怎样判

我和朋友(小平)在同学家吃饭,晚上小平的兄弟(小志)打来电话说他出事了,叫小平去帮忙,小平就叫上我和他一起去,在去的路上小平叫我等他一下他去拿了一把菜刀,在半路上遇到了出事得小志,就在路上商量怎样解决,后来小志的朋友(小强)说和对方认识就叫我们去和解。我们同意后把带来的菜刀丢在路上没要了。到了事发点本来就要和解了的,但由于我方(小伟)过于冲动又和对方大哥起了冲突,当时被劝住,对方不服马上就叫人,见对方来人他们就叫我去丢在路上的钢棍,对面见我离开就开始有人按耐不住,等我拿钢棍来到现场的时候他们已经快打完,我见双方都有人受伤,我当有人持刀。最后我和我朋友几人都被抓,只有我和小平被拘留一个月就当我们出来转成监视居住,对方有一人重伤,其余轻伤,我方也有人受伤。我属于从犯,已成年,马上开庭我会被判多久。。。。

第1个回答  2014-02-21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在对聚众斗殴罪基本罪构成规定的同时,对聚众斗殴罪的加重罪构成亦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即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司法实务中,对前三种情况的认定及处理争议不多,但对持械聚众斗殴中的“持械”如何理解意见颇不统一,其中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当聚众斗殴中只有一个或部分参加人临时持械时,对首要分子或其他积极参加者是否均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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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很轻,如果主观不是故意伤害,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你没有参与斗殴,基本上不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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