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打不赢官司,会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26
行政诉讼败诉,将承担或接受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依法确认败诉、进行过错调查后,应当将相关涉案材料在十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认定及追究。
法律分析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并拒绝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被处罚人强制执行。一般这种行政诉讼多数都是涉及与政府部门有关的行政案件,行政诉讼通俗来讲就是民告官,代理行政案件,对律师来说可谓是一种挑战,尤其是新律师。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败诉一般不需承担对方律师费,但是在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合同明确约定的案件中,当事人存在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败诉方需要履行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十一条 按规定经审核批准后的行政行为导致败诉的,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一)承办人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作出行政行为或者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行政行为,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承办人承担败诉责任;(二)承办人因过错提出错误意见,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共同承担败诉责任;(三)审核人未经批准,擅自作出决定的,审核人承担败诉责任;(四)审核人不采纳或直接改变承办人意见的,批准人按审核人意见批准,审核人、批准人共同承担败诉责任,承办人不承担败诉责任;(五)违反程序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的,批准人承担败诉责任,承办人、审核人不承担败诉责任;(六)批准人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意见的,批准人承担败诉责任,承办人、审核人不承担败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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