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2〕6号),2012年2月16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以渝办发〔2012〕56号印发《关于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分主要原则、改革内容、组织实施3部分。改革内容是:明确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的认定标准、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范围、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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