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的弟弟签订了租房合同,签订当场没有出具委托书,中介在场,租期一年,我住了3月就退了房,押金没要,但现在房东的弟弟要求我退换当初的中介费,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需要支付,谢谢。
谢谢大家,我补充下情况,签合同的时候房东不在,但事先联系过房东谈过价钱的,但不知道是他弟弟来,签的时候他弟弟拿着房产证身份证什么的来签,我刚看过合同,上面写着违约金一千元,现在房东弟弟就是找我要违约金一千,我就是想问,当初签合同时是房东弟弟签的房东的名字,那这个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我是不是就该付一千元了?如果我付了,那押金应该怎么算是不是也不还给我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