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林地有争议,双方均无林权证,政府未作出有效行政决定,需要走什么样的途径才可以得到处理?

问:林地有争议,双方均无林权证,政府未作出有效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不受理,可否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答:(土地权属争议必须先由政府处理并作出决定,所以在没有政府的确权决定的情况下,就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对象,是不能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建议书面请求政府进行土地确权(最好以EMS邮寄相关申请书等材料),如在规定期限内政府未作出决定的,可以对政府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问:如果书面请求政府进行土地确权(以EMS邮寄相关申请书等材料),政府部门需不需要出具正式的书面受理答复书才算正式受理?政府必须做出决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谢谢!
答:(正是出于政府可能不出具受理或接收到申请(材料)的考虑,才建议以EMS邮寄,因为这样邮寄的材料,可以准确查出接收的时间。至于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政府决定的期限,但有规定国土资源局的调查期限,是6个月。)
想继续请教的是:如果政府做出处理决定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什么时候可以,以什么单位为主体进行行政不作为复议,是以政府还是国土资源局还是镇里面的山林调处办?现在我们已经向区的政府办递交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可是镇政府部门确一直没有做出处理决定,像这样的情况应该走什么样的途径能够得到解决。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5-31
我也想知道这个下文,我的情况跟你一样。
第2个回答  2012-10-19
楼主是在自言自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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