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子女没有代替父母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情况,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
2)、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所,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对超出部分不付偿还义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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