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及婶婶去参加一个葬礼,死者为一自杀者(据说曾患精神病),其娘家人(多人)在葬礼上殴打死者丈夫,我婶婶本来是去劝架,叫对方不要打,好好说,结果对方二话不说几人就拉着我婶婶打,我妈妈看到婶婶受伤,于是去挡着我婶婶,结果也被几人围打,经鉴定两人均被打成轻微伤,后经公安机关调解,对方只赔偿了医药费(且当时未拘留打人者),而且还只赔偿了70%,另外30%由死者丈夫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表示怀疑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