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 轻微伤 怎样赔偿

我妈妈及婶婶去参加一个葬礼,死者为一自杀者(据说曾患精神病),其娘家人(多人)在葬礼上殴打死者丈夫,我婶婶本来是去劝架,叫对方不要打,好好说,结果对方二话不说几人就拉着我婶婶打,我妈妈看到婶婶受伤,于是去挡着我婶婶,结果也被几人围打,经鉴定两人均被打成轻微伤,后经公安机关调解,对方只赔偿了医药费(且当时未拘留打人者),而且还只赔偿了70%,另外30%由死者丈夫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表示怀疑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吗?

第1个回答  2012-08-22
可以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都有具体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但是公安机关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性,一次调解不成还可以再调解一次,两次调解不成一般就让你们就民事部分的赔偿去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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