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撞车严重吗 寻衅滋事罪撞车会不会很严重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5
寻衅滋事罪撞车严重,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按照刑事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说寻衅滋事罪情节一般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之下,就是按照管制刑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如果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就是按照拘役性或者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特征
寻衅滋事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他人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方式实际上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包括无缘无故的就随意殴打他人,也包括有通过强拿硬要等相关的方式故意毁坏他人的财产的,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属于非常严重的一种行为,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毕竟已经严重的扰乱公共秩序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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