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十字路口车祸,我撞货车之后,货车又去撞到两个人。两个受害者医药费我们两个司机一人垫付一万三,他自己垫付1万五,总计四万一。交警事故责任判定为,当时情况复杂,责任无法判定,要我们去法院。而保险公司在责任不确定的情况下不会赔偿。对于这里我有几个疑问
1:是否必须受害者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判定责任。
2:判定责任那天我们要求受害者家属一起去办理出院,但是其家属态度恶劣不愿意去(之前医院已经说可以出院了),现在受害者因为要进行伤残认定了,所以要求我们去办理出院,因为垫付医药费的一万三千块单据在我这,所以我是否可以不去协助他办理出院,如果我不协助其办理出院,对我有什么损害,法律会加重我的责任吗?
3:若我去协助其办理出院之后受害者不提起诉讼,法院不判定责任,该如何解决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