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公司规定,辞职报告要提前一个月上交。本人在8月4日就已经把辞职报告交上去了,到9月4号去结算工资的时候部分领导不帮我签字证明。导致我不能拿到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以没有在干满一年不能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理由屡次拒绝,但是在我来这个公司的时候 没有任何口头说明或字面要求员工干满一年才能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这么一说,并且我也没有和该公司签下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劳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