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我和男朋友去山东X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结果被驳回,说是因为我男朋友的户口本常驻人口登记卡缺少户籍专用章,不能办理登记,必须要加盖户籍专用章才能进行登记,否则就不符合法律制度;为了顺利办理登记,我们把户口本寄回男朋友的家乡,山东X市,结果X市民警说,根本就不需要盖这个户籍专用章,我们觉得有些搞不懂了,究竟哪边是对的?同样是山东省,怎么差距会那么大,希望有个明白人给我们答复,非常感谢!
就是一块带着过去的啊,我男朋友不是户主,民政局的要求是除户主以外的常用人口登记卡也需要盖户籍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登记
谢谢你的回答,但是派出所不给盖,从来没有盖过这个户籍专用章,省会城市跟小城市确实有很大的区别
追答呵呵,祝贺你啊!
但是我们昨天问的很清楚,X县的民政局服务人员也说的很清楚,常驻人口登记卡缺少户籍专用章就是不给登记!这个年头结婚都难!
追答哪你去户口所在地盖章,或让给重新换
追问今天也去户口所在地盖章了,但是户籍管理处不给盖,说根本不需要盖章,结婚登记只要户口本主页有户籍专用章就可以了,其他单页常驻人口登记卡不需要盖户籍专用章,一直没有这样的规定,真的很头大
追答是的我的也是
我结婚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没出现问题啊
说白了政府也有很多白痴。送点糖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