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生就医指南的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一、开通校园卡公费医疗窗口
新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学时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必须进行入学体检。计划内学生(名单由学校教务部及研究生院提供,计划外学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在体检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开通校园卡公费医疗窗口。未开通校园卡公费医疗窗口之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付。
二、就医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学生前往校医院就医时,必须持校园卡挂号看病(挂号费一律自理)。此证不得转借他人,若借于他人,一经发现,将通报其院系,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费全额返还,情节严重者关闭其校园卡公费医疗窗口,所涉及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校医院目前开设的常规门诊(周一至周五正常班时间内)有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中医科、口腔科;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平时非正常班时间内只有内科和外科急诊,其他科疾病由内、外科兼诊;专科门诊除有肝炎科、结核科、精神科、心理咨询外,还开设其它多种专科、专家门诊(门诊时间张贴在医院挂号处)。
三. 因病办理保健体育课
本科生因病或因残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时,需持病历及校医院相应科室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到保健科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保健科不办理免体育课或免某体育单项及其免考试手续。
四. 因病办理休、复学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因病治疗休养时间累计超过学校相关规定,应持病历及相应科室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到保健科进行审核,然后办理休学手续,同时了解休学期间应注意事项、办理复学时应备资料和手续。本科生休学以一年为期,最多可连续休学二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年),研究生休学以半年为期,最多可连续休学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保健科不办理因病请假和因病缓考证明。
五.预防接种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委【2001】19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本科生在入学的第一年内接种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白喉-破伤风二联疫苗;所有学生(本、研、博)根据自愿的原则接种甲肝、乙肝、出血热等疫苗,未患过水痘的本科生接种水痘疫苗,费用按市疾病控制中心规定收取。若学生既往曾接种,请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须注明接种疫苗名称、剂量、批号、接种时间),以备届时查验。本科生做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PPD)检测,由海淀区结核病防治所来我校进行。
具体接种、检测时间将提前发布在校园网:北京大学主页→北大校内通知→校医院。请大家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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