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曾经在一个公司被长期外派出去办事,很多办事的钱和工资都是老板打到个人账户的,很多办事后的资料直接给老板交回去了,后来老板说打过来的钱和花的钱资料不吻合,说要把打过来的钱的票据什么再给他提供过去,要不让退钱回去!
1、账目都是话多少钱给他报回去自己没留底!
2、时间太久很多事情都已经忘了!

想咨询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12-05-27
没关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提起确认之诉,主张你已经把款项根据约定如实如数交给你老板了,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需要鉴定、勘验的;(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你这个情况属于第5项。客观不能,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只要找出银行的汇款记录,就没事了。
第2个回答  2012-05-26
你是否仍然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有老板说的不吻合是什么意思,那出入到底有多大呢?出入很大的话,你本人应该是最清楚情况的!!!否则便是公司故意刁难你。如果自己在财务支出方面一向严谨自己比较有把握,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也无须着急,倒是老板他会权衡一下是否要到法院去起诉你进行民事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5-26
看看地图去哪里就知道了鐧惧害鍦板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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