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平工资是2944元,每月应最低按1178元交纳,公司给员工按1500元交纳,但是离职后为什么还会补差额。

比如小王从1月到5月在公司工作,每月按1500交纳社保,但是从6月小王提出辞职,6月就把小王的社保办理了暂停,但是在七月交纳费用的时候,为什么还会按2944-1500=1444元补交1至5月的社保呢?没有离职的人员为什么不补?

第1个回答  2012-06-01
离职员工补差额是重庆市(渝府发[2005]111号)文件规定的,这个可以去查人力资源网,上面有名确的内容。
离职人员不是不补,是因为社平没有出来,暂时没有补,社平出来了过后,如果今年的社平最低高于1500,那么所有的员工都要补缴的,如果没有高于1500,就不补。
第2个回答  2012-05-25
这条规定是这么来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这个意思是如果5月份离开单位之前5个月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应该按照最低2944计算,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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