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咨询一下工会经费的问题。我现在单位注册后一真没有正式营业,每月所有的税种零申报。只有一个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月收入1500。请问:
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
如果不需要缴,地税申报网站上的工会经费申报表怎么处理?报零还是置之不理?
非常感谢明白人给指点迷津!
你好。公司是山东的。现在是地税代收。。。
追答从法律依据上来讲,工会没有权利强制你公司缴纳工会经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要缴纳这个工会经费,工会工作人员也要先去你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表决,过半赞成成立工会才可以。当然,也不能杜绝个别地方乱收费现象。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工会法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公司满25人,应该成立工会基层组织,不满的,可以成立,也可以与附近公司联合成立。
然后找所在地的工会联络,接受指导。
成立了工会,自然要缴纳会费,会费的来源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