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造成脑震荡,及左上唇小块疤痕,请问是否可向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受伤者为年轻女性,在前期治疗期间,医院有开治疗抑郁症的药。事故责任是对方全责,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若可以,应按什么来计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2-05-12
按照司法操作,一般构成伤残等级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伤及头面部等重要的位置,法院可以酌情判定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尽量给受害者一定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5-12
构成伤残才可以要求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构成伤残,从十级(最轻的)伤残起算,每一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各地标准不同,我们这里是一级伤残2000
第3个回答  2012-05-12
额可以,计算的话你应该质询一下律师,有明文规定精神损失费的
第4个回答  2012-05-12
完全可以,请找一位负责任的好律师,帮助您打印这场官司!
祝 您好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