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获得优秀班干部高考加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9-21
这个是新疆2010年高考的加分办法!优秀班干部必须是自治区级的才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以自治区团委核准的名单为准)。

  (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3)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4)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

  (6)烈士子女(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名单为准)。

  (7)回族考生 (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体育突出加20分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 (以自治区体育局核准的名单为准),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民族考生最高加50分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个民族),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农牧民子女也能加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第2个回答  2013-09-21
不会,高考和你的班级荣誉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