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老婆要她父母和我协商好,然后她从外地回来签字办离婚手续了,这样合适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9-12

离婚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签署即可,但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务:

    孩子的抚养权(如有孩子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和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至于是直接与你妻子协商,还是与你岳父、岳母协商,并不影响,关键是你妻子对协商结果的确认。至于是否合适,由你自己判断。

另外,劝和不劝分,建议慎重考虑。

第2个回答  2018-09-22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离婚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协商与办理,协商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然后由本人确认。但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本人进行,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第3个回答  2018-09-20
你想得理所当然了,婚姻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
这有啥不合适的,你老婆就是让你和她父母协商你们的离婚事宜
第4个回答  2018-09-28
按理不合适...
但说明两点,一是死心了,父母代劳;二是因压力,父母代劳...
签字则说明认可“协商”。
第5个回答  2018-09-09
只要最后女方愿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是合法的,形式不重要,谁来协商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离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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