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进入公司 公司2012年6月11号通知店铺撤店 理由为:店铺无法盈利,想扩张到关外但目前还未找到合适店铺位置,通知有意愿想继续留在公司的员工回家等消息,但是公司说等消息的这段时间内不会对员工有任何经济上的补偿 但对于辞退的员工也没做出任何经济上的补偿,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现在我们还在上班 30号才撤离。如果现在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会不会以闹事为原由?毕竟公司没有书面的通知下来
那先等书面通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