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法官说1星期后当事人给法官答复,择日宣判。现在已经过了21天了。为什么还不宣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6-01
根据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根据你的立案情况查看是否超期。追问

我是3月15日递诉状的,5月3日开庭,法官说给我们双方1周时间考虑,然后把双方的结果告诉法官,择日宣判。我10号电话给法官坚持我的上诉请求。法官说知道了,5月29日我电话给了法官,他说还在和对方商量,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信息。真的急死人。

追答

一般情况下,如无特殊情况,法院会在案件的审限内结案的,因为其会考虑结案率的问题,所以你再催问题一下。

追问

那我这个案件是属于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第2个回答  2012-06-01
法官的话未必可信,耐心等候!
第3个回答  2012-06-01
直接问该承办法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