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不再区分购房资格顺位 “双限地”开盘及后续房源无需摇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2

成都:不再区分购房资格顺位 首次开盘“双限地”及后续房源无需摇号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指出在优化完善销售方式上,成都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

通知指出,符合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这三类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成都:锦江、青羊等12区统一为限购区 具备任一区资格均可购房

11月17日,成都住建局发布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有关事项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另外,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