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6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包括五个核心部门,每个部门承担着特定的职责: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协调,包括会议组织、电文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安全保卫以及后勤事务。财务方面,它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并负责党务、人事、劳资、纪检、监察、老干、职教、培训、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管理工作。


2. 房地产权管理科: 主要负责房地产产权的登记和确认,核发房地产权证,组织验证工作,同时管理房地产测绘和转让、抵押等业务。


3.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专注于市区房地产市场的运营,参与安居工程和住房困难解决方案。它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人员资格认证,负责价格评估事务的组织和物业管理工作,还负责市场调查、投诉处理和直管公房的管理与维修。


4. 政策法规科: 负责制定和宣传房地产管理政策法规,监督行政执法,并处理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此外,它还负责房屋政策落实和纠纷调解工作。


5. 房屋拆迁管理科: 主要处理房屋拆迁申请,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并监管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汕尾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委[2001]18号),设置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管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建设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