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的海关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0
考试大辅导: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的海关规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增长,国际货物运输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作为国际货物运输的重要运输方式之一,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处于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在与周边国家的经济交流中,国际铁路联运更是不可缺少的主要货物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具有速度快、不易受气候影响、安全程度高、可以有规律地定时准确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特点,因此在国际贸易运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对于内陆国家、地区尤为重要。我国与多个国家陆地相连,铁路相通,这种已经存在一百多年的古老运输方式,使欧亚大陆连成一片,有力促进了我国与欧亚各国的贸易往来,同时,铁路运输也是我国对港澳贸易和通过香港转运世界各地货物的一个重要渠道。
  在国际上,通过有关国家铁路之间的协商,订立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或协议,使得相关国家铁路在货物运输组织上相互衔接,这种利用各国铁路衔接的直通运输为国际贸易货物的交流提供了一种经济便捷而又安全的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自建国以来,我国与欧亚有关国家开展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在我国对外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对外经贸交往中,援外项目和海外投资项目越来越多,也由于周边国家虽然经济较为落后,但多是资源富集国家,如蒙古的铁矿、煤矿、铜矿,哈萨克、土库曼的原油、天然气,乌兹别克的棉花、短绒等产品。中国企业会越来越多的去投资建矿、建厂、建立我国的能源和原料基地。这样,通过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货运量会迅速增长,成为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主要业务。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定义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全程货物运送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并以参加运送国家铁路连带责任办理的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这种运输方式的特点是: 免除了货主和托运人的繁多的手续和环节,由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以下简称《国际货协》)国家铁路承担连带责任,把货物运送到另一国家的目的地(到达站)。
  这样,《国际货协》参加国铁路行使连带责任,由纯粹的运输工具承运人到代为行使国际货运代理人的部分职能,包括内陆运输工具的海关监管职能、边境口岸的货物交接职能、不同轨距铁路车辆的换装职能和过境第三国铁路的运输和票据递送职能、在到达站通知收货人(买方)提取货物职能、在到达站保全货物的职能和将货物转发到未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的转运职能。
  按国际货协的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负责完成货物的运送全程的运输合同,直到在到站交付货物时为止,如将货物转发送到未参加本协定铁路的国家,则负责完成直到按另一种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协定的运单办理运送手续时为止。如果货物发送来自未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则在国境车站按国际货协运单办完运送手续后开始。每一继续运送的铁路,自接收附有运单的货物时起,即认为参加了这项运输合同,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签定于1951年11月1日(我国在1954年1月1日加入),参与签字国有中、俄、越、蒙、哈等22个国家,铁路总长26万多公里。由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东西方之间意识形态分歧的对立,造成以苏欧社会主义国家为主的《国际货协》,与以西欧国家为主的《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以下简称《国际货约》),在成立目的、政治趋向、成员组织、运输规则的不同,使《国际货协》的运输规则政策并没有循矩当时西方世界的国际惯例。
  其主要规则:如铁路连带责任、交货条款、铁路清算等主要条款, 都是自成系统。这样对游戏规则趋于统一的现代社会经贸交往带来不便、不符之处甚多。自五十年代开始,两大铁路联运组织已进行了多次洽商、研究关于“统一各种铁路协定的可能性和制定统一国际铁路联运规章”。但未取得具体成果。
  这样,按《国际货协》过境运输规则的我国过境铁路运输,在规章、单据、交货条款、贸易术语等重要方面,与现行国际惯例的不能统一。对于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的海关、商检办理手续造成很多特殊性的要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对海关监管的特殊规定
  1.可以在发运车站报关,报关后,以铁路车辆作为监管运输工具,加封后发往边境铁路口岸,边境铁路口岸海关及联检办在核对关封及电子数据无误后,即予交接出境。
  还可以在发运站按铁路国际联运货物发运,发运站使用国际货协运单施封运输,车辆到达国境站后,在边境口岸海关查验、报关后交接出境。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进口申报手续有边境口岸报关和到达站报关两种形式。一般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在边境口岸报关和交纳海关应收、代收的税款。如在到达站设有驻在海关、或有海关监管条件,在向海关提出申请后,可办理监管转关运输,运抵到达站报关,办理进口手续交纳税费。
  2.国际铁路联运中的货物报关,以一辆铁路车辆为单位(即一车一票),每一铁路车辆使用一套报关单据(包括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箱单、发票和其他单证)。
  这是因为铁路运输的特殊性,在我国铁路车辆的载重量一般为每车装载60T左右,在发运超过2车以上货量的货物时,整批货物如一票报关,其报关的关封只能订在其中一车的国际联运运单封套中。而在路途较长的铁路运输中,每250公里有一次技术作业,经过主要干线交叉点的编组站时,还要有不同运输去向的重新编组作业,很容易把原来一批发运的多车货物编组成两列或多列货物列车发出,造成一批发运的货物到达国境站时分成几批。这时,如加附关封的车辆晚到国境站,造成先到的货物无法交接出境、积压车辆和海关监管不便,所以,国际铁路联运货物报关一车一票。
  3.在内地发运站报关时,铁路车辆可以作为监管运输工具使用,由海关加封后准予监管运输到国境站出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用铁路国境联运出口的货物,有部份是无法装载在具备密封条件的棚车或集装箱中的,如大型机具、金属构架、散装货物等。所以有些内地海关往往以无密闭加封条件而不准予在发运车站报关。
  4.在发运站报关后海关准予放行。但此时货物还在铁路车辆运至国境站途中,并未出境。所以发运站海关在未得到国境站海关货物以出境的回执前,是不会退换还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提运单和用于收汇核销的报关单据。有的书中讲,在发运站报关可节省海关单据核销时间,实际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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