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都有轻微伤请问派出所应该怎么处理

我们(5人)在一家中小型饭店时用餐被另外一桌人打伤原因是对方嫌我看了他一眼他骂了我一句我也骂了他一句然后他们5-6人冲来将我们2人打伤(我们也还手了将对方打伤一人)随后我们报警我们双方各有住院.事后饭店说他们有损失6000元派出所让我们各出一半可问题是板凳.桌面.餐具.等全是对方砸的我方一个也没有砸.对方做了法医鉴定(应该是轻微伤)我方没有做鉴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索赔吗?我们的法医鉴定表已经交回派出所了以后还能做鉴定吗?派出所如果在结案时会把责任推给我方或双方各一半的责任吗?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打架进派出所可能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被行政拘留、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案件的情节判断。如果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能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下法律规定:《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他严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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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6

我国对社会的治安较为严格的管理,相关的当事人一旦违法我国的相关管理。双方在社会上打架双方都具有责任,对身体造成轻微伤的都要进行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相关罚金。对我国的社会治安进行管理,保障我国的社会治安的和平和安全。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据此,如果你们打架时,双方都是一个人,也没有本条二款规定的情景之一,公安机关拘留行为人最多时间为十日。

2、如果对方也殴打了你,依法对方也违反了上述规定,依法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拘留或罚款不能只处罚你一个人。你没有作鉴定伤情,不影响处罚对方(没有要求必须作伤情鉴定)。

3、如果警察收了你500元钱,其行为就涉嫌受贿,如果给你处理不公,你可以向检察院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察部门举报。调解应该当面进行,警察从中传话是不符合规定的,可能存在水分。

4、如果你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个月内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书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案件,伤情程度应当以法医鉴定意见为准。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一方或由群众报案至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在接报案后应当调查案件事实、固定和收集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主持调解,调解原则上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再进行一次,调解应当制作《调解笔录》。

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且履行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调解达成协议的办案单位应当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如经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时公安机关程序结束,民事赔偿问题由被侵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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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27
打过太多次架 也被警察坑过太多次 每次打架了找解决办法的答案都找不到合适的, 现在我把我的经验传给你们,让你们长点知识 别再被骗了。
第一:和别人打架了 如果双方伤的不重就属于轻微伤,什么是轻微伤 我有一次拿酒瓶子把别人头都打破了 也属于轻微伤 除非对方伤口过大 或者骨折啥的 基本小伤都是轻微伤,如果是这种的 不想报警 直接跑就行,轻微伤不属于刑事案件 派出所不会大费周章的追你的,如果打听出来你手机号,给你打电话你就说出差了,
第二:你吃亏了 你想报警 打110在拨打120去医院住着,不然派出所会把你也拉进派出所关起来的,这叫传唤 最多关押你24小时,一般派出所想黑人 就会关你20个小时 然后让你交保证金才放你出去 不然就吓唬你说 不交的话只能拘留了,如果对方也比较懂的话 也会去医院 不然就是你在医院休息 对方被传唤在派出所关着,然后拿着医院出的诊断单子,去派出所让他开法医鉴定书去法医做鉴定,然后交给派出所让他赔钱就行,如果他也住院做法医鉴定了 那你们就自己调解吧 这时候如果派出所让你们交保证金 别给他 只有构成轻伤才会需要取保候审 轻微伤和解了就不给予处罚。
第三:如果对方没有去医院 被派出所带走 而你坐120去医院了 这样的话派出所基本不会跟着你的,到医院直接走人就行 让派出所坑他吧,我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就有过这种经历 对方报警以后拨打120 然后派出所来了 他指认说我打的他 派出所问我打他了没 我说打了 然后派出所把我带走 他自己坐120走了 到了派出所被关起来了 对方到医院就跑了 警察关起来我说让我交保证金才能出去 不然也不能平白放了我 不交只能交给拘留所了 我说那跟我打架的人呢 他说跑了正在追呢 让我先交保证金出去 抓到他以后在退给我 然后解决我们打架的事情,我说交多少他说2000 然后找了个熟人说了说 交了1000出来了,最后跑的那人 派出所根本就不会去追 我那1000块钱 也比想着派出所会退了
第四:最好的办法就是他打你 你别打他 报警让他赔钱就行, 拿到钱了 你才会发现 原来挨打是这么的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对这种案子的处理总的说有两种:一是调节解决,二是依法处理,你的情况倾向于第一种。处理的大体过程是:打架--发生伤害--到派出所--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就医(自己掏钱啊,回头要是对方拘留了可没人给你报销,如果想走调解路线,就可以多花些钱,对方是要赔付你医疗费用的)--将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带回派出所--持派出所开具的文书到分局法医鉴定中心--回所里做笔录--派出所到法医鉴定中心取回鉴定结论--根据你的意见进行调解或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的调解是一次性的,也就是你看病花多少钱就陪你多少钱,在此基础上你可以适度索要误工费和营养费,索要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是不受支持的,而且一经调解,今后就不得再就此案发生纠纷,是否有后遗症,派出所不再进行调解,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 对殴打他人的处理:你打我一拳,只要承认你确实打我了,没伤也能拘留你,一般是5天以下,所以你以后别随便动手打人了啊,切记;一般的皮外伤、肋骨骨折等都是轻微伤,治安拘留5-15天;轻伤以上是刑事拘留,最长3个月,在此期间等待法院宣判,你的牢狱生活或长或短的就开始了...补充一句,半年内如果有两次以上殴打他人,第一次进行拘留,第二次就要进行劳动教养了,到时候别后悔啊,搞不好你一年半年都回不了家呢,媳妇儿都得和人家跑了...
  从你的情况来看,对方有过错在先,你们在互殴过程中打伤对方有制止对方实施违法行为的成分在里面(别当着民警说什么正当防卫,露怯)一般是不能处理你的,就是送去看守所也不会收的,所以最好多要他们点儿钱是你最好的解决方法,但是关键就是你没看病,没有诊断证明就没法做法医鉴定,而我上面已经提过了,派出所和法院在经济赔偿上不支持所谓精神损失费,主要就是依据看病的医疗收费收据,所以这次只能算你们赶上倒霉事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7-06
  打架造成双方轻微伤的,警方可以对双方都进行处罚。至于如何处罚,还要看具体案情。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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