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酗酒闹事,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一名在校的大三学生,昨天晚上我和另外三个同学(其中一个我女朋友)一起吃饭,结果邻桌的一个小牛氓寻衅滋事,调戏和我们一起的女同学,在那小牛氓第四次调戏我们那位女同学的时候,我们忍无可忍,然后我女朋友和那女生跟那小牛氓发生争执,在那小牛氓动手推了他们的时候,我提着啤酒瓶子站起来在桌子上面一拍,告诉他:"这是我女朋友,别动她."可是和那小牛氓一起的另外七八个同伙就过来帮忙,其中先三个牛氓动手打我,在我即将晕倒的时候我抓住酒瓶在墙上摔碎,用瓶颈戳伤对方一人(手臂重伤),然后就挣扎着跑向饭店门外,期间和我们一起的那名男同学也被那边3人以上殴打,我女朋友和那名女生被那滋事的小牛氓殴打,最后,我跑去学校门口找学校保安,并和周围围观群众打啦110,在我去学校找保安的途中,我女朋友和那名女生再次被那小牛氓殴打.我想请问这样的事情公安会怎么处理,我持酒瓶伤人会负怎样的责任.急急急!!!!
现在公安已经对我们四人录啦询问记录,而且校方领导和警局领导都表示会保护我们学生的利益,可是现在导致对方一名受伤者手臂四根茎断裂(系他们自己同伙误伤),另一人虎口一根茎断裂(系我致伤),可是现在对方想把两名伤者的责任全推到我身上,而且当时现场目击证人都不愿意做证.请问根据这样的情况,我最大应该负多大责任,最少又应该负什么责任?现在我女朋友情绪很激动,而且伤的也不轻.这事我不想让家长知道,我能有其他的解决途径吗?如果公安局的判定对我不公平,我应该怎么做?(正当不正当途径都行)

第1个回答  2008-09-08
是正当防卫也可以 但是好像算防卫过当了
第2个回答  2008-09-08
你们双方都有过错,对方负担大部分责任。
第3个回答  2008-09-09
你是正当防卫行为,没有事的。
第4个回答  2008-09-09
拍电影啊,打110 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如果殴打他人,损坏公司财务,首先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者较大财产损失,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故意毁坏财物罪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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