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2-05
这里所说的关于文章的一般阅读,就是阅读各类文章时一些共通的基本要求。有一部分阅读目标是跨越各种文体的,既跨越实用性文体,也跨越文学作品,我们称之为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
   课程标准从第二学段开始,提出了关于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一是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第二学段)。二是在阅读中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法。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第三学段)。三是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分析、解决疑难问题;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第四学段)。
  这些目标要求概括起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就是思想情感方面的思想内容,如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能对课文不理解的地方,提出质疑。还有就是文章表达方面的要求,如在阅读中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初步领悟文章的表达方法。这些是课标中所提出来的一般性阅读目标。在解读一般阅读目标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阅读文章的前提是从文章的整体出发
  这些目标表述中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要求阅读行为从文章的整体出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整体感知”。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感知是人通过感觉器官在大脑中对对象的各种属性和各个部分的总和的反映,它属于感性认识的范畴,首先具有直观性特征,同时也具有综合性和整体性的特征。如我们初见一个陌生人,对他的第一印象是怎么产生的?肯定是直观得来的整体印象、综合印象,不会得之于对他的面部五官等作个别的具体的分析。而在感知基础上进入的理解,虽然更多是一种理性思考,但它始终伴随着对文本的具体感受,伴随着与文本情感相交织、相应和的情感活动。所以,理解也是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心理活动,而且往往是个人化的。
   2.“把握文章基本内容”,“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
  第二学段提出“把握文章基本内容”,就是建立在整体感知文章的基础上的,它并不需要像过去流行的对文章进行分段解剖、逐层归纳,再概括一个中心思想的思路,不追求抽象的理性结论。这一把握文章内容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学生心志充分投入的过程,是与“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须臾不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所得到的常常不是关于文章的抽象结论,而是对文章的总体印象,包括文章的主体事件、形象、情感、基调等,以及对文章某一方面的特别感受和体验。而“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也要求能结合课文语句所描述的充满着感性因素的内容和情境来实现。须知对文章中心思想的把握,绝不是抽象的判断可以概括穷尽的,其中始终伴随着读者与作者情感上的共鸣。过去与这一条要求相对应的提法是“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现改成“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两者的区别是:一是概括需要理性的判断,而且“言传”出来,“体会”更多地伴随着感性的把握,表现形式也较自由;二是概括注重阅读的结果,体会更注重阅读的过程;最后,概括往往强调规范、统一,难以顾及学生的个体差异,而体会则强调自主性,鼓励自由的个性化的表达,只要言之成理即可,而且“思想感情”的外延比“中心思想”大得多,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去阐释。
  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应该顺其自然地先从整体去把握文章,从整体出发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建立在整体感知的基础上。在以往的教学中有很多老师,课文讲解得非常细致,甚至过分地肢解了这个文章。在分析文章的时候,有的老师执著地追求对文本语词句的理解,对于句子的分析,对于篇章的逻辑结构的分析,这样的分析脱离了文本的实际,最后得出一个抽象的结论给学生。这样就是忽略从整体上去把握文章。所以,这次课程标准就特别提出了在整体感知的基础上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整体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学生全身心投入到文本中,和文本进行对话的过程。学生得到的肯定不是老师所给的关于文章的一些抽象的结论,而是学生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对文章的一个总体的印象。如关于主体事件、文章的形象、文章的情感基调等,以及对文章的一些独特的感受和体验。
  虽然我们强调整体感知,强调在整体感知的基础上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但是,整体感知和具体分析并不矛盾。在阅读中我们应该引导学生先从文章的整体把握,然后在需要的时候,也是可以对各个部分进行具体分析的。
  老师们也不要误解,不要以为语文课程反对概括。实际上概括能力也是很重要的。对一篇课文,要有一个基本把握,要言传,要表达自己的基本理解,可以用一个词语,用一个句子把它概括出来。我们反对把概括当成抽象的结论,让学生离开文本的生动活泼的内容和感情,去记住它。有的老师,特别是高年段的老师,在教学一篇课文的时候,他会要求学生在每一段的空白处用自己的理解、自己的语言概括这段的意思,然后师生一起来讨论,一起来修正。我觉得这个做法非常好,这是学生把握文章主要内容的一个基础。
  当前小学语文界有这样一些观点,就是上海师范大学王文生、吴中华教授在一系列文章中突出的一个问题,阅读教学是教课文还是教语文、是教课文还是教阅读。这个问题在老师的观念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老师纷纷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观点。我们认为,在语文阅读教学中,课文内容不等同于教学内容,而我们现在很多阅读教学中,是老师跟着课文内容走,他的思维被作者牵住,他的教学设计是帮助学生了解课文内容。这对于培养小学生基本的阅读能力,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肯定是需要的,但有的文章把握主要内容相对比较容易,有的课文可能就不容易。在这方面,我们的共识是:第一,课文内容不等于教学内容;第二,内容是基础,对小学语文教学来说内容是不能丢弃的,还需要扎扎实实地让学生理解课文的内容;第三,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老师要更加关注文章的表达。
   3.了解表达顺序,领悟表达方法
  第三学段提出“了解表达顺序,领悟表达方法”,还有第四学段“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这里所说的“表达顺序”、“表达方法”、“表达方式”,不是拿相关的文章学知识点作为起点,也不是最终归结为一些程式化的抽象表述,而是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通过反复的感受、思考、揣摩,对文章表达上的特殊性、与文章内容的有机联系获得自己的认识。
   “理清思路,分析内容,推敲词句”,是对文章在整体上有了印象,对内容有了基本把握后,进行比较理性的分析,但这种理性分析还是离不开学生对文章的具体感受和体验的。
   “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分析、解决疑难问题”,这些要求,都是强调在个性化阅读的基础上,开展质疑、合作、探究,是把对文章的把握和理解引向深入的标志,最后得以在群体阅读的条件下,师生相互促进,共享阅读成果,提高阅读水平。
   4.关于阅读中实现质疑、合作、探究能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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