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现代派诗歌的艺术风格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2-22
从便条到诗
一个留言条分行写,就是一首著名的诗。这意味着诗歌尽管很难从本体意义上给它下定义,但它仍然有一些形式性的因素或者说程式化的要素,决定一首诗之所以是诗。
其实古今中外关于诗歌的理论最发达,书也最多,比如关于小说叙事学的书差不多是从20世纪中期才渐渐兴起,而关于诗歌的理论至少从柏拉图时代的《诗学》就开始了。但最复杂,最莫衷一是的领域也是诗歌的领域。首先,关于什么是诗便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研究诗歌的人一般都知道苏格兰作家鲍斯威尔(1740——1795)在《约翰生博士传》一书中与约翰生的一段对话(约翰生是美国18世纪非常有名的作家和词典编撰家):
鲍斯威尔问:先生,那么,什么是诗呢?
约翰生答:唉!要说什么不是诗倒容易得多。我们都知道什么是光,可要说明它却不那么容易。
这话意味着给诗下定义是十分困难的事,而指出什么不是诗到相对容易。但果真如此吗?什么不是诗?留言条肯定不是诗,比如我们可以看看这一个留言条:
留言条
我吃了放在冰箱里的梅子,它们大概是你留着早餐吃的,请原谅它们太可口了,那么甜又那么凉。
这看上去是一个典型的留言条,一个人偷吃了别人冰箱里的杨梅,觉得不好意思,想留个便条道一下歉。可实际上它却是20世纪美国大诗人威廉斯的一首非常有名的诗。我们再把它分行重新读一下:

    留言条
我吃了
放在冰箱里的
梅子
它们大概是
你留着早餐吃的
请原谅
它们
太可口了
那么甜
又那么凉
一个留言条分行写,就是一首著名的诗。这意味着诗歌尽管很难从本体意义上给它下定义,但它仍然有一些形式性的因素或者说程式化的要素,决定一首诗之所以是诗。其实我们分析一首诗也往往并不是从诗的定义和本质入手的,而往往是从诗歌的形式要素入手的。今天就借助对中国三十年代的现代派诗歌的解读,简单谈一下诗歌形式要素。
    
   
    诗歌形式的五个要素
现代诗歌表面上看无一定之规,给人无从下手之感,但分行、韵律、意象性、风格、情境,都构成了现代诗歌形式的重要元素,抓住这五要素,就能有效地进行分析。
1,分行。
首先一目了然的就是分行。即使是一篇通讯报导分了行也会有诗的感觉。
美国学者卡勒举过一则通讯的例子:
昨天在七号公路上一辆汽车时速为一百公里时猛撞在一棵法国梧桐上车上四人全部死亡。
下面试试把这则通讯分行朗诵:
昨天
在七号公路上
一辆汽车
时速为一百公里时
猛撞
在一棵
法国梧桐上
车上四人
全部
死亡
朗诵时再加以悲哀的调子,还真是一首不错的诗呢。这一点很简单,不多谈。
    2,韵律。
从韵律开始,进入了诗学相对复杂的层面。很多背过唐诗的人从小就会感到古体诗的韵律美。几岁的孩子可以什么意思也不懂但一口气背出几十首唐诗来。其中起作用的就是韵律感。为什么现在几乎所有两三岁的孩子,父母都逼着他们背唐诗,而不背郭沫若的《女神》呢,一方面他们认为唐诗有更永恒的经典的文学价值,另一方面也在于唐诗有强烈的韵律感。语言本身是有音乐性的,这种音乐性——一种内在的音节和韵律的美感不仅限于诗,日常语言中也潜在地受音节和韵律的制约。现代诗学的鼻祖雅可布逊曾举了个日常对话的例子。
问:你为什么总是说“约翰和马乔里”而不说“马乔里和约翰”?你是不是更喜欢约翰一些?
答:没有的事。我之所以说“约翰和马乔里”只不过因为这样说更好听一些。
一个女孩子把“约翰”放在前面说,就引起了另一个女孩子的猜疑。但“约翰和马乔里”把“约翰”放在前,正是因为音节的考虑。之所以“约翰和马乔里”更好听,是因为我们在说话时总会无意识地先选择短音节的词。比如,“五讲四美三热爱”,换成“五讲三热爱四美”,就怎么听怎么别扭。小说中也有韵律感的例子。有两句小说中的句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下子就记住了。一是乔伊斯《都柏林人》中的句子:“整个爱尔兰都在下雪。”一是巴乌斯托夫斯基《金蔷薇》中的一句:“全维罗纳响彻了晚祷的钟声。”两句话当时就给我一种震动感。很难说清这种震动从何而来,但“爱尔兰”、“维罗纳”在音节上听起来的美感因素可能是其中重要原因。假如把上两个城市换一个名字,如“全乌鲁木齐响彻了晚祷的钟声”、“整个驻马店都在下雪”,就似乎没有原来的韵律美。所以声音背后是有美感因素的,而且还会有意识形态因素,有文化和政治原因。比如有研究者指出,我们对欧美一些国家名字的翻译,就用的都是特好听的词汇:英格兰、美利坚、苏格兰、法兰西等等,听起来就感到悦耳;而对非洲和拉丁美洲小国的翻译,洪都拉斯、危地马拉、毛里求斯、厄瓜多尔、听上去都巨难听,一听就感到是一些蛮荒之地。这可以说是殖民地强权历史在语言翻译中的一个例子。
现在我们来看台湾诗人郑愁予的写于1954年的《错误》,它就是韵律感极强的一首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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