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600里加急、800里加急是怎样区分的,什么样的事用600里加急,什么样的事用800里加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1、事件紧急,需要快马加鞭将书信送达上封上面。

600里加急:书信传递需要驿站,每隔20里一个驿站,按每天600速度传递,虽然不是千里马,驿站换马拼命跑,一日六百里。

2、遇到紧急情况,传送的速度可达到每天400里、600里、最快达到800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

据载,南北朝的北周宣帝,在洛阳招摇过市,亲自乘御驿马,日行300里。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要求日行500里,那无疑用的马是御马级别,难怪如此神速。唐代的—尺合现在0.303m,一里合454.2m,就是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两天时间。

扩展资料:

百里加急的一些史书记载:

据《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二万多人,其中驿兵一万七千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路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

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驿卒”、“驿隶”。从名称来看,他们的身份比较低下。陆路上的驿丁,也同样受到煎熬。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在倾盆大雨之中,都毫无例外地要身背文书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

敦煌有一幅晚唐时期题为《宋国夫人出行图》的壁画,就描绘了当时驿使身背布袋的形象。他们日常的任务很繁重,除途中奔跑着传递文书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事。

在唐朝法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唐朝规定,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首先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瘠,呈报经费支出情况。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

对驿丁的处罚更严。唐朝规定,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八百里加急

百度百科-600里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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