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南充蓬安县的王旭明,在2019年1月8号给您反映关于恢复我工作的信,怎么还未回复

单位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解聘我。中院判决:撤销蓬安县新河乡农业服务中心于2017年2月14日作出的解除与王旭明聘用合同的通知。单位以法院未判决恢复我的工作为由拒不执行中院高院的判决。敬请市长主持公道!

第1个回答  2019-03-10
你的市长看不到的
第2个回答  2019-03-10
这里谁是市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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