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双重户口不让注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1
1. 若要注销原籍的户口,双重户口的持有者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以证实另一户籍为常住户籍。
2. 若公民被发现拥有双重户口,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编码等关键信息基本一致,当事人自查后向派出所提出户籍注销申请,由派出所所长审批,随后县局的办证大厅进行审核并完成注销。
3. 注销户口所需材料包括:
- 消除重复户口的申请;
- 证实双重户口的原始材料,如户口簿、常表、户籍证明等。
4. 跨省双重户口的注销流程如下:
- 携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在户口注销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出具注销证明,持该证明可更新驾驶证、毕业证等个人信息。
鉴于公安部已开始清理双重户口问题,为防止误将希望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双重户口者尽快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处理注销事宜。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时,城市需在葬前、农村则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并注销户口。若公民在暂住地死亡,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需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对于因意外事故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公民,户主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超过三日的,需在三天内由暂住地户主或本人在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并在离开前进行注销;若暂住在旅店,则由旅店负责登记。在常住地市、县范围内暂住或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的公民,除非暂住在旅店,否则无需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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