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7
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是两种不同的土地获取方式,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区别一:取得对价不同

国有划拨是政策性用地,无偿取得,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商业目的。而国有出让的土地可用于商业目的或商业用途,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区别二:使用范围不同

国有划拨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付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一般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而国有出让的土地使用者需要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可通过招标、拍卖以及挂牌等有偿方式取得,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和办理。

区别三:使用期限不同

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而国有出让的土地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区别四:权利义务不同

国有划拨的土地转让一般不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国有出让的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没有这样的限制。

区别五:补偿标准不同

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土地划拨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出让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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